5月27日,上海市一儿童写真馆摄影师被指大量售卖女童的照片和特写花絮。
5月27日23时55分,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发布警情通报:2024年5月27日网上反映,有人在网上出售所谓的女童写真照片,警方即开展调查。经查,陈某某(男,27岁)利用其开设的摄影服务公司为儿童摄影之便,在未经当事人允许的情况下,将拍摄的照片贩卖牟利。
目前,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。
此前,网友爆料的截图显示,一家儿童写真馆在其社交平台的粉丝群内,公开讨论女童的照片。此外,该写真馆的摄影师还在QQ群内售卖女童照片和视频,这些照片和视频的售卖价格在几十元到两百多元不等。爆料网友称,该写真馆的摄影师“每周都背着家长卖图”。
网传私下售卖女童照片(图源网络)
记者注意到,该写真馆账号在某社交平台上还拥有2300多人的粉丝和2.2万人的点赞与收藏。其微信公众号还发布了不少女童的摄影照片,主要约拍上海女童的照片,其中有被售卖视频的女孩也出现在视频号中。截至发稿,该写真馆在多个社交平台的账号内容已无法查看。
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蓝天彬律师说,从民事层面来看,私下大量售卖拍摄的女童照片的行为,涉嫌侵犯女童肖像权、名誉权和隐私权,女童家长可以去法院起诉,要求停止侵害、消除影响、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等。此外,行为人涉嫌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公安机关可对行为人治安处罚。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规定,偷窥、偷拍、窃听、散布他人隐私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来 源 丨 上游新闻、@警民直通车-徐汇站、极目新闻
编 辑丨 翟晓晨
责任编辑丨 郭启迪
审 核丨谷晓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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